(Photo by Jonathan Chng from Unsplash)
在上一篇文章《敏捷方法的成功密技(九):Scrum 的衝刺目標怎麼訂?》當中,我們談完了衝刺(Sprint)目標的制定技巧,但是,這些衝刺目標,到底該由誰來制定呢?我們先來看一下這樣的一個場景…...
如果 PO(產品負責人)不管三七二十一,先依據產品專案的大目標,制定出各個衝刺的目標,然後「要求」Scrum Master 和開發團隊(Development Team)一定要「使命必達」,您猜結果會怎樣?(呃…...好熟悉的場景…...)
可以想見,像「PO 搞不清楚狀況啦!」、「怎麼可能!」「叫 PO 他/她自己來做!」等等的抱怨聲浪和負面的情緒將蜂擁而至!
您覺得這很可笑,怎麼可能會有人這樣幹?可是,既然我們大家都知道這個簡單的道理、也必然會是這樣的結果,那為什麼,還是有很多的組織,卻仍一直在犯這種不當的管理方式呢?
PO 雖然是產品的總負責人,需要負產品成敗的最終責任,但是通常她/他不是研發人員背景出身,對於各個用戶故事,實際上到底會需要花費多少的心力(efforts)去實做和測試,其實是不太有辦法判斷得夠精確的。既然如此,那麼,PO 片面制定的各個衝刺目標,鐵定與開發團隊的看法有南轅北轍的差異,最後就會變成是 PO 自己訂爽的,做不做得到,又是另外一回事了!
那 PO 該如何顧好各個衝刺目標的制定主控權,又能讓這些目標制定得夠務實可行呢?
讓我們再度回到 Scrum 的設計初衷來想一下。Scrum 的設計初衷是「對內要創造高度凝聚力的合作團隊,對外要從客戶/用戶端取得即時的回饋」。因此,要創造高度凝聚力的合作團隊,PO 就必須要與 Scrum Master 以及開發團隊「一起」制定各個衝刺目標才對!
相信大家對目標制定的 S.M.A.R.T. 五原則應該都很熟悉了,其中的 A,就是要讓團隊能夠「做得到(Attainable)」。而要符合這個原則,首先就必須要先知道,這專案當中的每個用戶故事,到底會花費開發團隊多少的心力,才能夠實做得出來,測試完整,交給客戶/用戶去使用。
所以,PO 的首要之務,就是讓開發團隊先把高優先級的用戶故事,都精算細估出所需要的時間,對於相對低優先級的用戶故事,就先概略估算出其所需的時間即可!這樣一來,所有的用戶故事都有了它相對應的實做時間之後,PO 就可以很清楚地知道,每個固定時間週期的衝刺,到底能夠完成哪些用戶故事、提供客戶/用戶哪些功能、產生哪些價值,這樣才能夠制定出暨合理又能執行的各個衝刺目標,這樣不是很完美嗎?
別傻了,事情哪有可能這麼簡單!